传说唐宪宗元和年间,梁家堡南的藏村秦家有个贪婪酒色的大汉秦杲,因民事纠纷,杀了梁悦之父。元和六年,悦12岁,为父报仇,常以割草、打柴为名,身藏利斧、弯镰,伺机除秦。此年九月七日,乘秦在关帝庙纳凉酣睡之机,潜入庙内,结果了秦之性命。悦正气凛然,手提人头赴县衙申冤请罪,县官俱悉感板,速报朝廷。宪帝传下圣旨:“复仇,据礼经则义不同天,徵法令则杀人者死。礼、法二事,皆王教之端,必资论辨,宣令都省集议。”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骑都尉韩愈,引经据典,明辨曲直,作“复仇状”,伸张正义,方免悦死罪,仅杖一百,流放循州(今广州惠州)。岁日六十,遇敕旋里,终年不详。后梁氏家族在村西北土地庙内,塑有韩愈像,年年供奉进香。村东南建有梁悦祠堂,祠堂门旁石刻对联:杀秦杲名扬天下,报父仇唐世一孝;横额:唐世一孝。
[梁氏后裔梁永鸿(82岁)口述、梁崇俊 柯国政整理]
以上摘自《富平报》1988年7月18日第132期 第四版 代号51—32 国内统一刊号CN61—00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