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状元梁克家 公讳克家 (1128—1187年) 字叔子,号毅齐,泉州晋江人。幼聪明绝人,书过目成诵。绍兴三十年(1160年)廷试第一,为当朝状元。初授平江节度使判官。孝宗即位,召封为秘书省正字迁著作佐郎。时灾异屡见,公奏宜下诏求直言,从之。令侍从、台谏、卿监、郎官、馆职疏关失。公条陈六事:“一正心术;二立纪纲;三救风俗;四谨威权;五定庙算;六结人心。”其论定庙算,谓今边议不过三说,曰:“将、兵、财。”语甚切直。累迁中书舍人。奉命使金,金设燕,命酋长善射者夸示于公,公投矢而起,矢发皆中,金主惊服。还进侍读。郊祀有雷震之变,公复六条事。迁给事中奉直学士,复知贡举。在官遇事不可,必执奏无隐。尝奏:“陛下欲用实才,不喜空言,空言固无益,然以空言为惩,则谏诤之路遂塞,愿有以开导之。”上欣纳。因命条具风俗之弊,公列四条,曰:“欺罔、苟且、循默、奔兢。”上手诏褒美。遂拜端明殿大学士。已丑(1169年)签书枢密院事;庚寅(1170年)进参知政事;壬辰(1172年)二月拜右丞相兼枢密使。明年张说以皇后亲属擢居枢密府,公与议不合,遂求除观文殿大学士,知建宁府。陛辞,上谕曰:“建宁虽小,朕潜藩也,不欲卿远去,故以此命寻当召卿矣。”抵任逾年,丁太夫人忧。淳熙九年(1182年)壬寅召赴关,九月拜左丞相,进封仪国公;丙午(1186年)改封郑国公,居无何。以足疾求退,诏弗允,命侍医调治,既愈。后疾复作,屡上疏乞休,上乃十余代梁家子孙散从之。十四年丁未(1187年)六月卒,年六十一岁。 公才优识远,谋国尽忠。值孝宗信贤图治,恩眷特隆。时虽国耻未雪,公与王公淮、虞允文同心辅政,开公道,塞幸门,守旧章,杜边隙。至其请褒录朱元晦,尤为士论,所与虽一二,权幸乘其离位,巧诋几致落职。然诚足以见信朝廷,礼义益隆,公可谓不忝科名,无惭相职矣。初公娶揭阳县令陈公曾之女,以秋九月亲迎。适有梅花蚤开,陈命咏梅花。公咏诗云:“老菊残梧九月霜,谁将先缓入东堂。不因造物与人厚,肯放寒枝特地芳。九鼎调羹端有待,百花羞涩敢言香。看来冰玉辉相映,好取龙吟播乐章。”后公状元及第,位至丞相,人以为诗识云。 宋宝庆元年(1225年)乙酉三月念一日 通政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龙图阁学士傅伯成拜撰。 注1:梁克家迁居江苏扬州(维扬)为始祖。 注2:梁克家生四子:效、巽、圣(立)、亿,南宋宁宗执政时,他的后裔从福建泉州晋江迁到广东东莞、顺德。广东梅州大部分梁姓人家是他的后裔。 (摘自《梁氏新知》梁星平编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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